書名:凡妮莎的妻子

書訊:博客來

簡介:

同性戀不是生活方式,這是天生碰巧的事。其次,我沒有選擇去讓女人吸引我,這是天性。同性戀和異性戀一樣,都不是選擇。難道男人受女人吸引是經過選擇的嗎?

「我是凡妮莎,以前我不太注意柔伊,一直到我發現她沉到YMCA的游泳池底之後,情況才有了轉變。那時我以為她要自殺,她剛失去得來不易的胎兒,丈夫也跟她離了婚,發現罹癌的她不得不拿掉子宮,陪伴她爬出谷底是我所能給予的唯一幫助。現在我們共組了新家庭,希望拿柔伊前段婚姻所培育的冷凍胚胎來生兒育女,用我的子宮加上她的卵子一起創造出家庭新成員。」

柔伊的前夫必須簽署放棄文件放棄胚胎,受洗成為基督徒的他無法認同我們的關係,更不能接受未來孩子是在同性戀家庭中成長,他決定要透過法律途徑將胚胎取回。他有龐大的基督教會作為後援,但是我和柔伊誓言抵禦所有的困難,共同面對外界粗暴的質疑和檢視,捍衛我們的愛情與家庭。


主題:同性戀、婚姻與家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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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家庭?什麼是婚姻?

若非得要由一個男生加上一個女生才稱得上「正常」,

那麼不該只是同性戀被譴責,單親家庭、重組家庭也不正常,

反過來說,難道一個男生加上一個女生就會萬事ok了嗎?

我不相信!!

光是上週就有兩位學生跑來輔導室哭,因為他們的爸爸外遇了!!

這樣的家庭就如同上帝所期待的:正常?沒問題?

 

婚姻或家庭的本質應該是「愛」,而非組織結構!!

 

我不是教友,對聖經也沒有研究,

但是我真的很討厭那些打著宗教名義而要致別人為死地的人類!!

我不懂在美國的法庭上,怎麼會容忍許多從基督教義出發的論點,

法律不應該只以某種宗教為依歸吧!

還有,我比較相信上帝會愛每個人,

就好像我們的天主不會拒絕某種人(例如:生病的、品德不佳的)進來學校,

所有的選擇(排外條款)是人為造成的,

最討厭打著上帝/天主/佛陀名義而無限上綱的人類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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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eng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