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自ptt

「美」這個字,在日常生活中,用到的機會很多。覺得一個人很美,一片風景很美,讀一首詩,看一幅畫,聽一段樂曲,心裡感動,也都可能說:「很美」。「說文解字」從字源上註解「美」,把「美」上下拆開,解釋成「羊大為美」。近代研究美學的學者,有人認為,「羊大為美」,指的是人類最初吃羊肉的的快樂。「美」這個字,因此應該起源於味覺。

一派學者的理論,到目前為止,並未獲得美學界一致的同意。一般人也以為,目前我們用到「美」這個字,還是有比較多「精神」「心靈」的內涵。覺得一個人很美,覺得一片風景很美,欣賞繪畫,聆聽音樂,心情上愉悅豐富的感覺,似乎與「吃羊肉」的快樂有所不同。

「美」這個漢字,由「羊大」二字合成,是否與吃羊肉有關,在美學領域還有爭議。

我們凝視一個人,覺得這個人很美,他的一顰一笑,都變成牽掛,有時對方並不知道,只是自己私下欣賞,心裡也滿足喜悅。我們面對一片夕陽,看到西天上剎那間色彩燦爛的變化,我們看到的彷彿不只是風景,也同時看到了所有生命完成自己時的莊嚴。春天走到山上,看到滿山花朵的綻放,忍不住歡欣鼓舞,想放懷盡情大叫幾聲。偶然在寧靜夏夜海濱,一抬頭看到滿天繁星,心中忽然好像被許多喜悅驚訝充滿,竟然可以熱淚盈眶。

許多生命中的美,並不是物質,沒有實際利益,但是,情動於中,留在記憶深處,久久不能忘卻。「美」好像是心裡埋藏很久的記憶,擱置在角落,連自己也忘了,卻忽然被觸動,深藏底層的生命,一時被呼喚了起來。

吃羊肉,當然有快樂,不只吃飽肚子,也在口腔間留有許多滋味。但是,「吃羊肉」的滋味,畢竟與許許多多內心深處極其複雜的心靈變化有所不同。近代美學因此更精細地分別,把口腔上官能的快樂稱為「快感」,心靈上豐富的滿足才構成「美感」。

孟子說:「充實之謂美。」的確,「美」使生命充實了起來。

一個人,如果在飢餓的時候,吃一頓羊肉,無疑是非常大的快樂。空空的胃,被食物充滿,一定也是「充實」的滿足。但是太過飢餓的時候,狼吞虎嚥,甚至飢不擇食,就只有器官上的充實,可能連口腔上的滋味都品嘗不出。

「品嘗」,因此並不等於「吃飽」。

物質缺乏,太過飢餓的社會,人如同動物,只滿足生存最基本的的需求,「吃到飽」其實無可厚非。但是,人類在脫離飢餓階段之後,一直停留在「吃到飽」的滿足,口腔中所有複雜的味覺潛能都無法開發。吃得粗糙野蠻,品嘗不出酸甜苦辣鹹的豐富變化,也就品嘗不出五味雜陳的人生況味。


西方人講一個人的生活品質,常常用到「taste」這個字,中國從東漢以後,特別重視「品」;欣賞詩的書叫「詩品」,欣賞畫的書叫「畫品」,評論人物言行舉止性情,叫做「人品」。

「品」,也就是「品味」。「品味」兩個字都與「口」有關,但已不是用來「吃到飽」的「口」。

「品」如果不是一個口,而是三個口,一定是口腔的味覺已經有了不同層次的需求。生活有品味,生命有品味,還是要有比「吃到飽」多一點的精神心靈上的滿足吧。

一個人沒有「品味」,即使財大氣粗,仍然是精神上的窮人。一個社會,沒有「品味」,物質越富有,精神越是困窘空虛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heng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