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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購買的平板,配上桃紅色的皮套,我很滿意!

螢幕夠大(10.1當然大啦)、攜帶輕便(只有580g),而且是我習慣用的品牌ASUS,

大概是顯示器(?)比手機強大,所以看網頁、寫網誌都沒問題了,

和筆電只差在鍵盤和滑鼠的使用的確更方便,而且要處理文件當然是電腦獲勝,

不過沒關係,平板已經可以滿足我的心願:隨時都可以把新的靈感寫下來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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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enghe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